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芪(批号C-230501)性状和鉴别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230601)性状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名单
序号 |
检品名称 |
检品来源 |
批号 |
规格 |
标示生产企业或产地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单位 |
1 |
红芪 |
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 |
C-230501 |
中药饮片 |
重庆万源佳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鉴别】(显微鉴别) |
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山药 |
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 |
230601 |
中药饮片 |
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