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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示

2016年10月11-12日,按照市局“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现将第一批飞行检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特点:一是体现双随机原则。在不预先告知被检查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情况下,随机抽取被检查分局,随机抽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组织开展检查。二是检查对象覆盖面有代表性。检查企业既有主城区的企业,又有周边区县的企业;既有药、械兼营企业,又有医疗器械专营企业;既有设备类产品经营企业,又有耗材类产品经营企业。三是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将针对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规定的八项重点违法行为和前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四是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将高风险的无菌、植入、冷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象。五是严格执行飞行检查“两不”“两直”的要求。检查组不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行程和检查内容,第一时间直接进入检查现场,直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不得透露检查进展情况和发现的违法线索等信息。
二、检查情况:第一批飞行检查先期对江北区、南岸区、长寿区、涪陵区等4个区县分别抽取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对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文件培训不熟悉。二是医疗器械储运管理验证工作不到位。三是购销记录内容不规范。四是医疗器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未有效运行。
三、后处置工作:市局对飞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和行为,责成企业所在地分局处理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下一步,市局将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扩大区县覆盖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促进流通环节市场秩序深入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