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   为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依据《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我局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加大对消费者购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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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年第1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的通知

渝食药监流通[2011]34号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

为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依据《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我局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加大对消费者购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第1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第1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序号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违规描述

处理结果

1

骨痛消贴(仙草骨痛贴)

豫郑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640004号

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移送工商处理

 

 

 

 

 

 

 

 

 

 

 

主题词:医疗器械  违法广告  公告  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