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化妆品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期)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39号),其中1个批次产品系在我市国家化妆品抽检中发现并上报。我局要求有关区县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现将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雅诗诺兰《红石榴》璀璨亮丽面膜(企业确认是假冒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广州珂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2017-12-08/2020-12-07”)。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安排,铜梁区分局在铜梁区雅诗诺兰美容馆对雅诗诺兰《红石榴》璀璨亮丽面膜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为“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m-氨基苯酚、p-苯二胺”。抽样检验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已无该产品销售。铜梁区分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16元、没收样品购置费594元、处该批化妆品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6464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铜梁)妆罚〔2018〕6号,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已在辖区政府网站公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