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的通告
涪陵区、渝北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合川区、荣昌区、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监管,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渝食药监化〔2017〕23号)的要求,市局委派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生产能力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计划检查1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实际检查16家,另外两家企业是:重庆熙妃萱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尚未开始生产,未进行检查;重庆富嘉日用品有限公司因企业按订单生产,无人在生产现场,未进行检查。
二、检查企业情况
(一)检查中发现,登康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重庆主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小丸科贸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物料与产品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一般缺陷。
(二)重庆环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曙光美庄生物有限公司、重庆顶发化妆品有限公司和重庆本草朵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和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碧海源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和艾伯尔生物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云森药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宝滋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舒曼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厂房和设施、生产管理以及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重庆正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目前未进行化妆品生产,检查组认为该企业目前不完全满足化妆品生产条件,建议企业整改并取得化妆品备案后,组织生产前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三、主要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部分生产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组织生产后,未能保持许可事项要求的生产条件。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实验室管理不规范、物料和产品放行未按要求执行、生产车间管理不到位、未建立人员健康档案、部分岗位人员资质不符合条件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缺陷主要表现在实验室管理不到位、实验室仪器设备或试剂的标签标识不全、部分仪器设备无清洁消毒记录、批生产记录不完整、库房无明显分区、原料库内有非化妆品原料以及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易产生粉尘、不易清洁等工序未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等。
四、现阶段整改情况
(一)截至2017年12月1日,各辖区已报送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报告及分局复查报告,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重庆舒曼化妆品有限公司、重庆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重庆主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申请停产;艾伯尔生物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已申请注销。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分局要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企业持续保持许可事项要求的生产条件。
(二)同时加强对已申报停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保证企业实际经营状态与申报一致,杜绝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发生。
(三)各区县分局按要求定期不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国产非特备案后现场检查。
(四)各区县分局应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从源头规范化妆品生产秩序,防止化妆品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