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组织落实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登记。参与制定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承担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办重庆市人民政府以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现行管理体制维持不变,仍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市局的授权,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机构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48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75号)等文件精神,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局级),挂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对应市级整合划转,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垂直管理,每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城区的街(镇)设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区县食药监分局的派出机构。整合后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3年11月正式挂牌运行。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机构共计50家,其中市局机关1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管(自治县)分局39个(含万盛经开区),直属事业单位10个: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4个片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技术评审认证中心、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教育培训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全年收入合计10995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88.20万元,事业收入2473.92万元,其他收入6695.37万元。
2、全年支出合计83519.01万元。
(1)按功能科目大项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1.43万元;教育支出24.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7.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90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0.77万元;其他支出90.32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4159.51万元;项目支出49359.50万元。
3、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3834.23万元,其中: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661.43万元;技校教育支出24.3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65.4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69.6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540.1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35.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1.44万元;行政运行23413.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4.21万元;机关服务425.84万元;药品事务2155.33万元;化妆品事务7.14万元;医疗器械事务439.0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14719.01万元;事业运行2708.41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7811.2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90.77万元;其他支出0.93万元。
4、上下年度收支增减变化及预决算差异情况
(1)上下年度收支增减情况及原因
系统2015年全年总收入109957.50万元,总支出83519.01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32010.16万元和27999.98,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额分别为33228.7万元和23079.83万元。收入增加额主要为基层监管机构快检室建设经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经费、中央补助能力建设经费及上年结转食药监管机构改革经费等,支出增加额主要为执法服装采购、基层监管所执法车辆采购及快检设备购置、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费。
(2)预决算差异情况及原因
年初预算41782.05万元与年末决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数73834.23万元比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大32052.18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年度中追加中央专项资金和基层监管所快检设备购置经费、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费预算形成了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系统2015年度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647.35万元,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13万元。国有资产占用车辆数合计557台,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0台。其中车辆数合计557台(包含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比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534台多23台,主要是部分单位在填报公务用车保有量时,未填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用车数量,共计23台。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2015年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74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15.75万元,主要是国家局、市级部门等食药械能力培训支出;公务接待经费支出163.05万元;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3563.29万元。较2014年决算支出1757.19万元增加1984.91万元,增幅112.95%;较2015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2551.85万元多1190.2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新增1022个基层监管所,2014年市财政下达了183个基层监管所的执法车辆购置费预算1440万元,2014年底完成招标,2015年验收合格后付款,增加了2015年公车购置经费支出及相应的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系统全年出国5人次,人均出国(境)费用3.15万元/人次。全年系统出国(境)费用15.75万元,为2015年年初预算58万元的27.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次比去年减少1人次。
2、公务接待费。系统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88批,接待人数20418人,人均接待费用79.86元。全年系统公务接待费163.05万元,为2015年年初预算248.31万元的65.66%,较上年该项支出增加28.93万元。经费支出增加主要为机构改革后职能、人员、机构增加,接待批次和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但人均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31.23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系统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63.29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用2001.33万元,公车购置费1561.96万元。年底车辆保有量534台,车均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015年年初预算2245.54万元的89.12%,较上年增加604.6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15年新增基层监管所车辆183台产生的运行维护费。公车购置费较去年增加1355.4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14年结转基层监管所执法车辆购置费预算1440万元,2014年完成采购,2015年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该采购项目实际采购车辆183台,车均采购单价7.86万元,采购总支出1438.38万元,未超结转车辆采购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表列示的车辆购置费1561.96万元包含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费用。
附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决算情况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