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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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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至29日,2024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医疗器械管理法》提上议事日程,行政法规修订取得重大进展,十余部监管急需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备。统筹运用考核评价、政策指导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药品监管“全国一盘棋”制度基础更加夯实。推动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推进许可备案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复议诉讼监督作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机制,推动案件查办和行刑纪衔接贯通,服务保障基层监管执法需要更加有力。加强普法制度机制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加自觉。

  会议强调,做好政策法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全面强化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断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药品监管实践贡献力量。

  会议部署2024年政策法规工作重点任务:一要加快重要法律法规制修订,持续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二要改进和加强政策研究工作,积极推动药品监管体系上下协同;三要深化各项行政行为规范和要求的落地实施,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执法质量效果;四要强化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全面落实执法监督各项要求;五要持续深化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普法系统性精准性;六要加强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队伍建设,打造特别能战斗的高素质队伍。

  会上,北京、河北、上海、江西、广西等5个省(区、市)药监局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发言。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主要负责人就2024年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人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分管负责人、法规处负责人,国家药监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国家药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京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国药品监管研究会、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药品监管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