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州通物流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我局对其接受委托储存药品的条件进行检查。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符合重庆市《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要求,可以接受委托储存配送药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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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仓库地址 |
药品储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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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州通物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2号,南岸区富源大道161号1号物流仓库1-2、1-3,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经开大道198号(1号楼) |
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仅限集团内委托储存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