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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积极推进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日期:2022-12-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区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获得感,2022年12月1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六部分18条。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事权划分、完善工作体系等3方面措施。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包括配强工作力量、强化人才支撑、强化经费保障等3方面措施。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等3方面措施。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包括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发挥抽检技术监督作用、提升应急能力等4方面措施。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包括推进监管信息化、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等2方面措施。加强社会共治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促进行业自律等3方面措施。

  12月28日,市药监局组织召开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专题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区县市场监管局做了交流发言。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被申请公开的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赵勇副局长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迈好步很重要、很关键。 

  一是要进一步抓认识提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药监局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更加自觉地把推进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放到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大局中思考定位,求真务实,谋划推进,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抓贯彻落实。推进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是全市监管系统对标国家药监局文件精神的一项重大任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不折不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文件、《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按照《实施意见》具体要求,全面加强六个“能力建设”,集中力量扎实推进,不断取得工作成效。

  三是要进一步抓示范引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中,要依地依域,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积累宝贵经验。市药监局将积极挖掘推广最具代表性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以面扩域,共同推进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和《实施意见》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在新时代展现更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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