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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召开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风险专题研判会

日期:2022-07-13

  7月6日,重庆市药监局在永川区区政府会议室召开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风险专题研判会。沙坪坝区、合川区、永川区、九龙坡区、江津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等8个区县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局属各检查局、相关事业单位和器械监管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朝诗,永川区副区长李世红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参会单位关于2022年上半年器械监管工作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市药监局局属各检查局、各参会区县市场监管局报告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信息,重点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进行分析研判;市药审中心、市药品监测中心、重庆器械检验中心、药品执法支队等单位分别梳理了评审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稽查办案等环节的风险信息,重点剖析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风险点,并针对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会上,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朝诗对各单位上半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一把手”工程落实较好,措施得力、风险可控,安全状况总体较好,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全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就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继续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确保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辖区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安全状况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三是要抓紧抓实监管,落实各方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以案释法”法规宣贯等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安全有效和产品供应,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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