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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召开2020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暨加强疫情防控用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日期:2020-04-13

  4月9日,市药监局召开2020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暨加强疫情防控用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药监局局长周隆海出席并讲话。会议对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对加强疫情防控用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作出了安排和要求。

  会议指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事关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特别是疫情防控用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要依法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飞行检查,强化监督抽检,严把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出口关;要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出口企业名单通报企业所在地政府,形成监管合力。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义务,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确保疫情防控用出口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和进口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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