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大决策预公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3-09-04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制剂传承创新发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起草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及备案申报资料撰写指南(征求意见稿)》,同时对我局2018年发布的《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23-60353689

  电子邮箱:16570255@qq.com

  附件:附件1.《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及备案申报资料撰写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起草说明.doc

     附件5.意见反馈表.doc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


征集结果

  《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及备案申报资料撰写指南(征求意见稿)》由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通过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征求到意见9条,采纳4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