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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宣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的通告
重庆明鑫医药有限公司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渝药监检三药责改〔2024〕41号)要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庆明鑫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渝AA023000068)无效。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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