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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的通告
重庆辰之铭医药有限公司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渝药监检三责改〔2022〕004号)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其药品经营许可条件发生了变化,不符合许可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庆辰之铭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渝AA0231123)无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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