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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1-009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公开招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请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一、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在面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应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并视同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签署《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公开招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招考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述措施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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