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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台《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有何背景?

日期:2021-11-03

答:“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渝府发〔2021〕16号),要求改革涉及的相关部门根据改革方式,逐项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国药监法〔2021〕40号),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了涉及药品监管领域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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