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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重庆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政策问答
四、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市药监局设立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审查办公室”),负责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申请审查工作。申请人提交资料后,创新审查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完成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已受理的、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创新特别审查申请,创新审查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经审查拟同意的,在市药监局公众信息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人出具《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意见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