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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374号提案的复函
熊晓莉委员:
您提出《食品监管应与治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时对接的建议》(第037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职责分工,经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财政局,现将提案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坚强领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国家战略的底线思维,秉持开门监管、主动作为的理念,会同市农委、市卫计委等监管部门打造食品无缝监管链条,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一体化行刑衔接机制,合力营造严打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查处了“10.29地沟油”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多、影响人群广的大要案件,受到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的肯定。
1.严守底线、严格监管,大力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把风险管理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的核心工作,作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严控涉案产品的利器,健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联合会商、协同检查、定期分析研判等长效机制,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检验机构力量开展风险监测和检验技术攻关。我市首先攻关提出的非法使用香精调制的芝麻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检测认定方法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复同意,作为案件查办技术指标,有力打击了这一调和油领域潜规则。去年,我局组织开展为期四个多月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四大行动”,集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生产经营企业26.3万家次、风险隐患6.9万个,责令整改3万家次,约谈2344家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634户,移交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6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2017年先后组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火锅类食品等20余项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发现和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食品类一般程序违法案件5783件、罚没6747.6万元、仅市本级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75吨,案件数同比增长23.7%。
2.建强基层、筑牢基础,着力打造高素质监管执法队伍。近年来,面对监管队伍来自原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监督等各个方面,能力素质、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参差不齐的实际,我们坚持定岗定责、以科技换人力、以能力保效率的思路,大力提升队伍能力,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合理划分市、区县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把食品违法行为,特别是销售和餐饮环节常见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处置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全面提升案件现场处置效率和老百姓见执法人员频率。从去年系统查处的案件看,有超过98%的案件都是由基层查办的,被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评为2017年度全国优秀案例的“江北最小一家网络餐饮案”也是由基层最先发现并收集固定现场证据。以能力提升为核心,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监管执法培训。以案例分析、实做教学等创新形式,开展一线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提高调查取证、现场检查、执法文书规范化书写等基本执法办案能力。市局本级组织的培训实现全覆盖,达到人均166学时,基本达到了懂监管、会执法、能办案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分局还采取老带新、师带徒、集中办案等形式,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特别是监管所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以标准化建设为统领,全面夯实食品监管的基层基础。初步建成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智慧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基本实现取证固证、现场检查、文书生成等执法办案全程电子化。打造“三级五层”食品快检体系,在基层建成标准化快检室1064个,实现就地就近快速筛查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去年累计开展快检13.6万批次。
3.健全制度、加强协作,全面提升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为加与司法机关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方面的衔接协作,我局(市食安办)联合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印发施行了《重庆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在国家相关规定基础上,增加了涉案物品处置程序,对无检验标准物品专家评估认定的程序等内容,使我市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按照行刑衔接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全面加强了司法机关协作,形成一体化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新格局。我局主动向公安系统全面开放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系统和12331投诉举报信息镜像系统,市公安局可以实时查看分析食品投诉举报和处罚信息,大大扩展犯罪线索来源;开通司法机关侦办刑事案件所需的技术检验绿色通道,随送随检快速出报告,减免全部费用,仅去年就达400余万元。在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下,去年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涉刑线索21件,公安机关全部按时限和程序处理,全年起诉45人、涉案金额15亿元,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占65.5%、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占34.5%。
4.注重宣传、凝聚合力,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依法维护食品安全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全市12331热线接收群众举报投诉数量逐年提高,去年达到了1.4万起,全部按时办结,为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提供了大量违法犯罪线索。会同市公安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涉案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的原则、标准、程序等内容,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一个标准判断、一个声音对外。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将51家食品药品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联合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等部门开展失信食品药品企业和个人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监管是个综合的系统性工程,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对我们审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谋划全市食品中安全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完善“最严谨的标准”有差距。尽管我市已有20个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但仍然存在跟不上时代发展、与国际标准有差距、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等短板,尤其是标准外监测标准缺失、能力薄弱,造成了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木桶效应”。二是履行“最严格的监管”有差距。监管力量、队伍素质、检测能力、监管手段等还不能适应监管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特别是人员结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监管方式等“老化”问题突出。三是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有差距。执法力量基础薄弱,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行刑衔接运行尚不完全顺畅,食品违法行为取证难、入罪难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四是落实“最严肃的问责”有差距。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等责任落实不到位,还未能完全做到把食药安全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四位一体”同步推进;系统内考核评议、追责问责的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奖惩,工作中“捂拖推”的问题还存在。
您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们加强和改进监管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充分研究吸收您的提案建议基础上,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和市财政局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了如下工作措施。
1.全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12331”投诉举报受理程序规定,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推动落实我局和市财政局关于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应奖尽奖,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食药监管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3.31主题宣传”、“检察开放日”“5.15经济犯罪和打假集中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以案说法,切实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强化新闻舆论导控,加强信息收集与研判,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市网审平台、信用重庆等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依法及时公示监管执法信息,曝光违法行为,建立“红黑榜”等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严格行业准入,坚持奖优罚劣,推动行业自律,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法治环境。
2.加快提升队伍监管执法能力。在难以大量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最大可能盘活存量,提升能力。全面开展分层分类的稽查人员大规模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制作并向基层发放稽查案例光盘、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和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稽查人员的现场执法能力、调查取证技巧和准确判案水平,使稽查队伍能力水平整体提高。加强各区县分局间稽查交流、协作,分析共商复杂新型违法案例,交流探讨案件查办措施经验,共同提高办案能力。推进食品智慧监管、电子执法,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全程留痕迹、信息可追溯,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
3.持续抓好行刑衔接机制创新。研究制定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处罚到人的具体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报市人大、市政府制定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重点推动建立市、区县两级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办公室,承担信息归集、线索摸排、信息沟通等职责。完善以案件为中心的会商机制,对因法律法规、标准不完善造成的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定性难的问题,市食药监局主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提供专业化意见,协助案件侦办;对公安机关案件侦办中移送的涉案产品,食药监部门依法主动介入,严控问题产品带来的风险;对行政机关难以查清涉案人员、销售网络、产品流向的,要及时依法移送或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打好行刑组合拳作用。
4.着力加强重大案件查办力度。制定出台优秀大要案表彰通报制度、优秀案件奖励到人的制度等,让案子办得好的同志受到肯定、得到相应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从制度上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热情。研究制定案件查办中的容错制度,对非人为的失误建立标准统一、科学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破除办好不奖、失误追责的问题,合理疏解办案压力。理清稽查总队和区县分局在案件查办中的职责分工,强化稽查总队查办大案要案职能。依托我局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建立案件线索网络,发现和串联一些涉及范围广、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案件和跨区域的系列案。
5.扎实做好处罚与监管衔接工作。充分利用“食安办”、“双打办”、“打私办”等部门联系平台,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分析全市稽查查办情况,对反复出现、具有潜规则性质的违法情形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会商,有针对性的改进监管制度、监管方式、监管频次。建立监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收集全市日常监管、产品抽检信息,并会同技术检验机构综合分析,指导一定时期内稽查办案的重点方向。建立行政复议分析报告制度,对我局复议分局或被复议、被诉讼的主要问题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市局、各分局在行政执法、许可、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此复函已经我局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食品安全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联 系 人:涂春元
联系电话:60353649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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