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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0-034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第9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解决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临床治疗需求,加快相关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2月1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93号通告附件.doc





【政策解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第93号)(一)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第93号)(二)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第93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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