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终止药品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现对重庆市桥都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1 |
重庆市桥都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渝AA023000519 |
2 |
重庆维安宏典大药房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渝BA023000037 |
3 |
万泽通医药(重庆)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渝AA0231070 |
4 |
重庆万鑫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渝AA0230026 |
5 |
重庆市金慧艾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渝AA0230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