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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5-003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发布日期 ] 2025-09-08

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年第19期,总第177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备注

1

渝药监妆处罚〔2025〕2号

重庆市新立华康日用化工厂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未备案化妆品案

重庆市新立华康日用化工厂

9150010562200783X4        

周密

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604元;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等物品;3.罚款8万元。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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