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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39F/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市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2023年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药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食药监公告2020年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渝发改收费〔2023〕1141号

药品注册收费按一个原料药或一个制剂为一个品种计收,如再增加一种规格,则增收20%注册费。


(1)补充申请注册费





(2)再注册费



药品再注册费(五年一次):12000元/次。


(3)加急费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渝发改收费〔2023〕1141号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确定的注册单元计收。


(1)首次注册费



首次注册费:39000元/次


(2)变更注册费



变更注册费:16000元/次


(3)延续注册费



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 16000元/次


(4)加急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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