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经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一、压缩式雾化器2批次: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导线的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1批次: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导线的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1批次:重庆贝奥新视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辐射发射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4批(台)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4批(台)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名单
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被抽查单位 |
标示医疗器械注册人
、备案人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
抽样单位 |
检验单位 |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
备注 |
1 |
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 |
城口县百康盛世大药房有限公司土城分公司 |
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XLF-WH366 |
20231219/DE2023121902(生产批号)/202312190154(出厂编号) |
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
57.3电源软电线 c)导线的截面积 |
无 |
2 |
压缩空气式
雾化器 |
丰都县大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KE-W21 |
2023/02/27/KEW2123022703663/KEW21230227(生产批号) |
重庆市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
57.3电源软电线 c)导线的截面积 |
无 |
3 |
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 |
恒昌医药(重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 |
KP200310 |
2022年11月16日/D2209300163851(产品批号)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
57.3电源软电线 c)导线的截面积 |
无 |
4 |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
重庆贝奥新视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重庆贝奥新视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AL-VIEW lite |
2024年05月/QLG041053(出厂编号)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二局 |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
标准 YY 0505-2012下条款36.201.1辐射发射 |
无 |